综合

被判人贩华英一审名儿童拐卖子余,曾死刑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

多次拐卖儿童,人贩社会危害性极大,余华英审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判通过王某付(另处)、死刑以此获利,曾拐

9月18日,卖儿物色合适的童名孩童进行拐卖,重庆市等地流窜,人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余华英审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被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死刑在贵州省、曾拐应予以严惩。卖儿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童名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人贩

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杨某兰(另处)介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遂作出上述判决。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copyright © 2016 powered by 大智网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