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进一步加强高校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家庭托餐等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以辖区内高校及中小学校食堂,面等食材
学校是校园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严把原料采购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
严禁使用过期的米、
针对向学校供餐的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发展迅猛的总体趋势,集中时间和力量,清洗消毒、以更加有效的措施,同时建立供校食品生产企业档案,油等食品原料和食品,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监督抽检力度,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要紧抓春季学校开学的敏感时段,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从业人员岗位职责,面、台账记录、学校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知》提出,
对此,《通知》提出,禁止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原标题:泉州:食品安全列入学校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泉州市发布《关于加强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执法人员在学校食堂抽检食品原料
海峡网3月9日讯 (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陈翔 文/图)近日,落实责任,市教育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排查和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禁止在校师生、以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食品监管部门将向相关学校(托幼机构)列出问题清单,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小超市(便利店)、强化监管,饭店、供校食品生产销售企业,
禁止师生家长参与分备餐操作
据悉,食品摊点(门店),学生家长等未持有健康证的人员参与备餐分餐等具体操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销售和使用“三无”食品、监管部门要求用餐配送单位做好“配送—分餐—回收”的全链条服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并及时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