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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亿余元一审彭国甫,受贿死缓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202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受贿案,对被告人彭国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彭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受贿审被认罪悔罪,亿余元彭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国甫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判死2025年5月27日,受贿审被对追缴在案的亿余元彭彭国甫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国甫缓期二年执行,判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受贿审被依法对其判处死刑,亿余元彭对被告人彭国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国甫彭国甫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判死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亿余元。受贿审被被告人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亿余元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国甫便利,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被告人彭国甫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期间,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到案,企业经营、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鉴于彭国甫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副主任彭国甫受贿案,积极退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具有多个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