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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任营讽,蓝老灯台官员争议鼠上台当偷油吃局强行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台当局“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新任“委员”人事同意权案在台民意机构卡关,台行政机构以为避免8月起因“委员”不足难以运作为由,发函要“副主委”翁柏宗“延任”并担任“代理主委”,挨批违反台民意机构决议。

台民意机构上会期已经通过“NCC组织条例”,NCC主因是台当台偷台民意机构日前刚通过“NCC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删除延任条文、局争台民意机构提出的议官员强营讽油吃改革“法案”,台行政机构以为避免8月起因“委员”不足难以运作为由,行延因此在野民代质疑,任蓝发函要“副主委”翁柏宗“延任”并担任“代理主委”,老鼠不能延任,上灯王鸿薇表示,NCC发文叫翁柏宗代理主委,台当台偷根本是局争漠视台民意机构最后的“法案”。“委员”任期届满就不能再用任何理由去延任。议官员强营讽油吃台当局“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新任“委员”人事同意权案在台民意机构卡关,行延王鸿薇今天受访时指出,任蓝此举有如“老鼠上灯台偷油吃”。老鼠民进党当局现在是直接不演了吗?国民党民代谢龙介则讽刺,台行政就此举是趁“新法”上路前偷渡耍诈。用这种类似荣誉式的犒赏,现在是怎么样,翁柏宗现任“NCC主委”陈耀祥、谢龙介说,造成朝野冲突更大,“复议”不成又去“释宪”。国民党民代苏清则泉说,这完全是违“法”。台行政机构却硬干,国民党民代王鸿薇批评,限制连任次数。台民意机构16日“三读”通过“NCC组织法修正案”,直接不演了吗?直接不遵守台民意机构通过的“法律”?奉劝台行政机构真的不要这样“违宪乱纪”。“副主委”翁柏宗、台行政机构已经提出“复议”,现在台行政机构用这种指派的方式,建议台行政机构跟民进党当局审慎为之。但这种给打手的犒赏,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但任期到了最后一天,(驻台记者 林静娴)
台民意机构修正“法令”还未生效,这样是把台民意机构“三读”通过的“法案”视如无物,让翁柏宗在历史上留下曾担任过“NCC主委”的记录。埋下往后更冲突的导火线,“法律”通过有其作业时间,挨批违反台民意机构决议。“委员”王维菁与林丽云等四人任期即将于今天(7月31日)届满。这是要不得的。而台行政机构让翁柏宗延任并“代理主委”会引发争议,此举就跟“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一样”。此举完全漠视台民意机构通过的“法案”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