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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金融办原副主任潘广恩被“双开”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5月16日电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委金融办原副主任、省委金融工委原委员、省地方金融局原副局长潘广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潘广恩丧失理想

浙江省委金融办原副主任潘广恩被“双开”
5月16日电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双开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委金融办原副主任、省委省委金融工委原委员、金融省地方金融局原副局长潘广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办原被经查,副主潘广恩丧失理想信念,任潘背弃初心使命,广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双开与他人串供,浙江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省委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金融大额礼金、礼卡;违背组织原则,办原被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贪欲膨胀,副主大搞权钱交易,任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引入投资资金、公司股改上市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潘广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潘广恩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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