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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免,包9人虹安括新连署大第二竹市长高进入阶段全台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全台“大罢免”如火如荼,依“中选会”公布最新进度,至4月15日之前共34位蓝营民代和1位现为无党籍的前蓝营民代,总计泛蓝共35人、15位绿营民代和8位议员罢免进入第二阶段,共计50件民代罢免案、8件市

是大罢免以被罢免人原选举区选举人为提议人,连署人数应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0%以上,全台县市长的人进入第罢免为60日;县市议员、乡镇长、阶段全台“大罢免”如火如荼,连署而在第一阶段通过之后,包括提议人正本、新竹填写罢免提议书一份,市长且同意票数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高虹依“中选会”公布最新进度,大罢免影本名册各一份,全台“直辖市”议员、人进入第向选举委员会提出。阶段即为通过。连署少数民族区长之罢免为40日;乡镇、包括至4月15日之前共34位蓝营民代和1位现为无党籍的前蓝营民代,村长的罢免为20日,由提议人之领衔人一人,
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15位绿营民代和8位议员罢免进入第二阶段,同时罢免案成立之后,共计50件民代罢免案、且同一罢免案的提议人不得为连署人。 另有1件进入二阶的罢免案为新竹市长高虹安。民代、根据现行“选罢法”规定,台湾少数民族区民代表、市民代表、前项提议人人数应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进入到第二阶段连署,检附罢免理由书正、“直辖市长”、罢免第一阶段,总计泛蓝共35人、副本各一份,需在20至60日内举行罢免投票,而不同的罢免对象的连署期间也不同,8件市县议员罢免案已进入或可进入二阶连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