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发回犯罪应予以严惩。重审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公安拐卖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死刑,机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儿童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事实犯罪事实,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余华英拐又上诉权,有力打击犯罪,卖儿在贵州省、童案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发回犯罪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重审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公安拐卖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重审。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部分事实不清楚,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有漏罪没有处理,
此案于2023年9月1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为全面、发回重审。重庆市等地共拐卖儿童11名。庭审后,
2023年11月28日,准确、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