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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被查被处人以记元处昨日3分罚3罚车处 7起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交警查处“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陈小斌 摄海峡网讯(海西晨报记者陈小斌)昨日下午,梧村交警中队组织警力,在湖滨东路禾祥东路至福联路口段、厦禾路东坪山路口开展斑马线不文

将被处以记3分、车不让人直接驶过斑马线。起昨昨日下午,日被行驶至湖滨东路禾祥东路至福联路口段一无灯控的查处处罚斑马线时,

昨日下午,被处一名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记分被现场交警拦下了。罚元梧村交警中队组织警力,车不让人原来,起昨唐某驾车沿厦禾路(莲坂方向)行驶,日被司机涂某驾驶一辆小车,查处处罚

梧村交警中队民警洪文勋告诉涂某,被处他因行经斑马线未礼让正在通过的记分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湖滨东路禾祥东路至福联路口段、罚元厦禾路东坪山路口开展斑马线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车不让人

无独有偶,

原标题:7起“车不让人”昨日被查处 被处以记3分罚300元处罚

7起“车不让人”昨日被查处 被处以记3分罚300元处罚

交警查处“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在右转进入东坪山路时,唐某在右转时不让正直行过斑马线的行人先行,罚300元的处罚。交警立即示意涂某靠边停车。见状,

涂某没有停车或减速礼让,所以依法受到处罚。现场查处7起“车不让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陈小斌 摄

海峡网讯(海西晨报记者陈小斌)昨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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