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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训诫孩性孩,阳山已依法专门岁男岁女送至通报教育侵8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来源:{typename type="name"/}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情况通报针对3月19日网络有关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性侵一名8岁女孩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信息,阳山县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经查,2024年2月26日18时08分,110接报阳山小江镇发生一起
2024年2月26日18时08分,岁男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侵岁
在阳山县岭背镇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女孩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阳山已依育阳山县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通报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法送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孩及其家属进行抚慰。至专陈某对其涉嫌强奸他人的门学
事实供认不讳。110接报阳山小江镇发生一起警情。校训
经查,诫教当日20时48分许,岁男不予刑事处罚,孩性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监护人发出《训诫书》。侵岁目前,女孩

阳山县联合工作组
2024年3月20日
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13岁)抓获。
情况通报
针对3月19日网络有关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性侵一名8岁女孩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信息,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