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联合工作组
2024年3月20日
情况通报
针对3月19日网络有关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性侵一名8岁女孩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女孩信息,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监护人发出《训诫书》。
经查,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目前,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