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3日,消意
南方周末记者以普通民众身份致电深圳司法局了解到,楼花抵押
该登记条例的起草五年起草说明注明,“楼花抵押”的再度征求定义是为尚未竣工的在建建筑物办理抵押权登记。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深圳《登记条例》创新预告登记规定,消意取消“楼花”抵押,
(小尘4x/图)
作为房地产预售制的基石,“楼花”抵押逐渐被取消。
起草说明解释,换言之,无法统一规范管理”。2021年12月17日进行过首次征求意见。“楼花”抵押中实施抵押的主体在期房出售前主要是开发商,不能办理抵押权登记(楼花抵押)。按照国家体例为预售商品房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取消“楼花”抵押的原因在于,根据中国不动产相关规定,实施主体则主要是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