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州职工医保、保险生育保险调整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标准
海峡网6月15日讯 (泉州网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李翔鹤)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获悉,调整最高不超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04.42元的及最3倍(即15313.26元)。参保单位应当自行申报、高缴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费基月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3062.65元。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泉州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04.42元的60%(即3062.65元),
根据泉州市统计局公布2017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的职工最低准年平均工资为61253元,
医保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生育数标生育保险的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标准将进行调整。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注意本人代扣银行账户余额,调整最高14285.25元。结合泉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规定,而去年月缴费基数最低2857.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