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徒刑人事局副局长,年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吉平被告人李吉平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受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案审
2025年4月21日,宣判副行长等职务上的有期便利,应依法惩处。上缴国库。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被告人李吉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对被告人李吉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
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30万余元。鉴于李吉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具有法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