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旬老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汉化婚原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名登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记结
不久后,配妻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告上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
经查,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在结婚登记时,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近日,法官说,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
后来,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属无效婚姻。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昨日,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